山西开展冬季大气污染整治

  为了防止冬季大气环境污染反弹,山西省决定从2007年11月20日至2008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冬季严查违法排污行为,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专项行动。

  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山西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提出的“当前已经进入冬季,随着供暖的开始,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会更加繁重,必须强化治理措施”的要求开展。行动范围主要是11个市的市区及重点风景名胜区。

  专项行动期间,各市建立大气环境质量预警机制,实行空气质量日报的市、县必须在12月15日前建立健全大气环境分级预警机制。原则上预警分三级。连续3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,发布黄色预警信号,对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措施;连续5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,发布橙色预警信号,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临时停产措施;连续7天以上出现三级以上天气,发布红色预警信号,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企业可生产外,其余工业企业一律停产。

  专项行动内容是,各市加大对煤质的监测频次,保证燃煤质量;确保电力企业、供热公司热源厂等的除尘、脱硫设施的正常使用;开展城中村、饮食摊点原煤禁烧工作;加强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物料和工业废弃物的堆放管理,限期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挡风抑尘装置,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;加强自动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情况的检查,确保其正常运行;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工作,保证改造后的锅炉使用清洁燃料。